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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 |||||
作者:zsg 文章来源:cnbew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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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51: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7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和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 7.1 系统接地型式 7.1.1 低压系统接地可采用以下几种型式。
图 1 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 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a)TN系统。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用保护线与该点连接。按照中性线与保护线的组合情况,TN系统有以下3种型式: 1)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图1)。 2)TN—C—S系统。系统中有一部分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图2)。 3)TN—C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图3)。 b)TT系统。TT系统有一个直接接地点,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接至电气上与低压系统的接地点无关的接地装置(图4)。 c)IT系统。IT系统的带电部分与大地间不直接连接(经阻抗接地或不接地),而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则是接地的(图5)。
图 2 TN—C—S系统,系统有一部分中 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
图 3 TN—C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 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
图 4 TT系统
图 5 IT系统 注 1 图1~图5所示是常用的三相系统的例子。 2 文字代号的意义: 第一个字母——低压系统的对地关系; T——一点直接接地; I——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阻抗接地; 第二个字母——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的对地关系; T——外露导电部分对地直接电气连接,与低压系统的任何接地点无关; N——外露导电部分与低压系统的接地点直接电气连接(在交流系统中,接地点通常就是中性点),如果后面还有字母时,字母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的组合; 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 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PEN)线。 7.2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和总等电位连接 7.2.1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式(8)要求且不超过4Ω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b)当建筑物内未作总等电位联结,且建筑物距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距离超过50m时,低压电缆和架空线路在引入建筑物处,保护线(PE)或保护中性线(PEN)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Ω。 c)向低压系统供电的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时,低压系统不得与电源配电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应在距该配电变压器适当的地点设置专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7.2.2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内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本标准5.3.1要求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b)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低电阻接地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式(5)的要求,且建筑物内采用(含建筑物钢筋的)总等电位联结时,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可与该变压器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7.2.3 低压系统由单独的低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Ω。
图 6 建筑物内总等电位联结图 1—保护线;2—总等电位联结线; 3—接地线;4—辅助等电位联结线; B—总等电位联结(接地)端子板;M—外露导电部分; C—装置外导电部分;P—金属水管干线;T—接地极 7.2.4 TT系统中当系统接地点和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已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时,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不另设接地装置。否则,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应设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50/Ia (13)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a——保证保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A。 7.2.5 IT系统的各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可共用同一接地装置,亦可个别地或成组地用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每个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R≤50/Id (14) 式中:R——考虑到季节变化外露导电部分的接地装 置最大接地电阻,Ω; Id——相线和外露导电部分间第一次短路故障的故障电流,A。 7.2.6 B类电气装置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对下列导电部分应采用总等电位连接线互相可靠连接,并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图6): a)PE(PEN)干线; b)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中的接地干线; c)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d)便于连接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部分。 7.2.7 接户线的绝缘子铁脚宜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Ω。土壤电阻率在200Ω·m及以下地区的铁横担钢筋混凝土杆线路,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当绝缘子铁脚与建筑物内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相连时,可不另设接地装置。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接户线,当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并应设专用的接地装置。 年平均雷暴日数不超过30、低压线被建筑物等屏蔽的地区或接户线距低压线路接地点不超过50m的地方,绝缘子铁脚可不接地。 7.2.8 建筑物处的低压系统电源接地点、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含与功能接地共用的保护接地)、总等电位联结的接地极等可与建筑物的雷电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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